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驢友“任性”違規(guī)涉險 誰應為救援埋單?

“救援是否應該有償”的話題近年來一直備受關注。近日,一則新聞再次引發(fā)熱議:安徽黃山風景區(qū)管委會指定資金賬戶已經收到驢友親屬匯入的救援費用3206元。

據悉,這是自2018年7月1日《黃山風景名勝區(qū)有償救援實施辦法》頒布實施以來,首例驢友因自己過錯為自己違規(guī)行為買單的有償救援。

事出有因

河南焦作一驢友墜崖、浙江溫州60名驢友走散被困深山、湖北襄陽14名驢友失聯(lián)、7名驢友穿越臥龍1人死亡、7名咸陽驢友秦嶺失蹤……僅2019年6月份,就發(fā)生多起因盲目探險而導致的事故。

在各類救援中,難度、危險系數以及救援費用居前列的是對“擅自進入景區(qū)未開發(fā)開放區(qū)域的驢友”的救援。

以黃山風景區(qū)為例,黃山近5年年均救援數量在400起左右,占比約為三分之一的搜救“驢友”卻耗費了全山救援費用的三分之一,需出動綜治、消防、武警、環(huán)衛(wèi)、向導、搜救犬等多方人員。

多地紛紛效仿

這種”明知山有虎,偏向虎山行“的行為引發(fā)了社會各界的不滿,國內不少景區(qū)也因成本問題啟動有償救援機制。

稻城亞丁公布《甘孜州稻城亞丁景區(qū)有償搜救制度》,對于非法登山、非法穿越等行為而發(fā)生事故的人員實施有償搜救制度,視具體路線收取響應費用,最低為1.5萬元。

此類事件頻發(fā)的西藏也在建設相關體系,例如:登山季時成立高山救援隊,與救援公司共同承擔高海拔救援任務,登管中心配合前進營地以下的后勤保障工作。
繼四姑娘山之后,四川省西嶺雪山也正在研究相關措施的可行性。

引來爭議:救援是否該有償?

目前來看,我國傳統(tǒng)景區(qū)正在加速商業(yè)轉型,救援機制商業(yè)化一方面可以分擔成本,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引進更專業(yè)、多元化的救援模式。但收費標準、責任界定等依然是各界爭論的話題。實施有償救援過程中,如何平衡公共服務和必要的商業(yè)化成為關鍵點。

黃山風景區(qū)黨工委宣傳部副部長葛旭芳認為:救援堅持先救人后收費、有償救援和公共救援相結合、事后追償以及教育懲戒四項原則。

當然,要妥善解決此類問題,還需要地方政府制定原則性政策,根據不同類型區(qū)域特點,給出不同政策導向,之后再逐步上升到國家層面,形成全國性規(guī)范性文件。

對“驢友”等偏愛高風險類項目的探險者而言,必須認識到公共救援資源有限,盡量購買救援相關險種,將救援消費行為做在事前,而不是事中和事后。

結語:不可否認,有償救援是一種有益的嘗試,但要堅守初心,防止變味走樣。在“試水”期,或許可以借鑒國外的做法,即以公共救援為基礎,公益救援為主力,商業(yè)救援為補充。面對驢友“任性”的腳步,你覺得有償救援會奏效嗎?

聲明: 本文由入駐維科號的作者撰寫,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,不代表OFweek立場。如有侵權或其他問題,請聯(lián)系舉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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