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盤點JavaScript中的事件的三種模型及復雜的界面動態(tài)交互效果

大家好,我是皮皮。

前言

我們知道在很多編程語言都有事件這個概念,在JavaScript中同樣存在事件,原因也很簡單,我們知道HTML是頁面結構層,相當于人的骨架;

CSS是樣式層,相當于人的外形;但是它是靜態(tài)的,一個人應該能動,動起來,所以產(chǎn)生了JavaScript;JavaScript就是用來控制頁面元素,與用戶產(chǎn)

生動態(tài)交互效果,才構成了如今這豐富多樣化的界面。今天我們就來認識一下js當中的事件;

一、事件相關概念

事件:指用戶的鼠標動作和鍵盤動作,document的load和unloaded,事件被封裝成一個event對象,包含了該事件發(fā)生時的所有相關信息(event的屬性)以及可以對事件進行的操作(event的方法)。

比如點擊頁面上一個按鈕,產(chǎn)生的event對象如下:

以上可以看到是一個MouseEvent對象,包含了一系列屬性,如鼠標點擊的位置等。

敲擊鍵盤時產(chǎn)生的event對象

window.onload監(jiān)聽函數(shù)中打印出event對象如下:

注意:Event 類是MouseEvent、KeyboardEvent的父類;

二、事件對象常用屬性和方法

2.1事件定位相關屬性

MouseEvent對象里的屬性,很多帶X/Y,它們都和事件的位置相關。具體包括:x/y、clientX/clientY、pageX/pageY、screenX/screenY、layerX/layerY、offsetX/offsetY 六對;之所以能有這么多是因為各瀏覽器廠商在版本更迭的時候產(chǎn)生了很多不一致:

以移動鼠標為例:

x屬性Y屬性功能xY距瀏覽器可視區(qū)域(工具欄除外區(qū)域)左/上的距離;clientXclientY距瀏覽器可視區(qū)域(工具欄除外區(qū)域)左/上的距離(同上);screenXscreenY距計算機顯示器左/上的距離,拖動你的瀏覽器窗口位置可以看到變化;offsetXoffsetY距有定位屬性的父元素左/上的距離;(不計算邊框)pageXpageY距頁面左/上的距離,它與clientX/clientY的區(qū)別是不隨滾動條的位置變化;layerXlayerY距有定位屬性的父元素左/上的距離(計算邊框);

之所以有那么多值一樣的情況,就是由于瀏覽器兼容的原因, 針對于瀏覽器對于不同屬性的兼容情況如下所示;(+支持,-不支持)

瀏覽器offsetX/offsetYx/ylayerX/layerYpageX/pageYclientX/clientYscreenX/screenYW3C----++IE++--++Firefox--++++Opera++-+++Safari++++++chrome++
+++

2.2其他常用屬性

target:發(fā)生事件的節(jié)點;

currentTarget:當前正在處理的事件的節(jié)點,在事件捕獲或冒泡階段;

timeStamp:事件發(fā)生的時間,時間戳。

bubbles:事件是否冒泡。

cancelable:事件是否可以用preventDefault()方法來取消默認的動作;

keyCode:按下的鍵的值;

2.3 event對象的方法

event. preventDefault(): 阻止元素默認的行為,如鏈接的跳轉、表單的提交;

event. stopPropagation(): 阻止事件冒泡;

event.initEvent(): 初始化新事件對象的屬性,自定義事件會用,不常用;

event. stopImmediatePropagation(): 可以阻止掉同一事件的其他優(yōu)先級較低的偵聽器的處理很少使用;

三、事件的三種模型

3.1 原始事件模型(DOM0級)

在原始事件模型中,事件發(fā)生后沒有傳播的概念,沒有事件流。事件發(fā)生,馬上處理。監(jiān)聽函數(shù)只是元素的一個屬性值,通過指定元素的屬性值來綁定監(jiān)聽器。書寫方式有兩種:

HTML代碼中指定屬性值:

<input type="button" onclick="func1()" />

在js代碼中指定屬性值:

document.getElementsByTagName(‘input’)[0].onclick = func1

優(yōu)點:所有瀏覽器都兼容

缺點:

邏輯與顯示沒有分離;

相同事件的監(jiān)聽函數(shù)只能綁定一個,后綁定的會覆蓋掉前面的,如:a.onclick = func1; a.onclick = func2;將只會執(zhí)行func2中的內(nèi)容;

無法通過事件的冒泡、委托等機制完成更多事情;

3.2 IE事件模型

“IE不把該對象傳入事件處理函數(shù),由于在任意時刻只會存在一個事件,所以IE把它作為全局對象window的一個屬性”,用IE8執(zhí)行了代碼alert(window.event),結果彈出是null,說明該屬性已經(jīng)定義,只是值為null(與undefined不同),代碼如下;

window.onload = function (){alert(window.event);}

setTimeout(function(){alert(window.event);},2000);

第一次彈出【object event】,兩秒后彈出依然是null。由此可見IE是將event對象在處理函數(shù)中設為window的屬性,一旦函數(shù)執(zhí)行結束,便被置為null了;

IE的事件模型只有兩步:

先執(zhí)行元素的監(jiān)聽函數(shù),

然后事件沿著父節(jié)點一直冒泡到document。

IE模型下的事件監(jiān)聽方式比較獨特,綁定監(jiān)聽函數(shù)的方法是:

attachEvent( "eventType","handler");//其中evetType為事件的類型,

如onclick,注意要加’on’。解除事件監(jiān)聽器的方法是:

detachEvent("eventType","handler" )

IE的事件模型已經(jīng)可以解決原始模型的三個缺點,但其自己的缺點就是兼容性,只有IE系列瀏覽器才可以這樣寫。

3.2 DOM2事件模型

此模型是W3C制定的標準模型,既然是標準,現(xiàn)代瀏覽器(指IE6~8除外的瀏覽器)都已經(jīng)遵循這個規(guī)范。W3C制定的事件模型中,一次事件的發(fā)生包含三個過程:

capturing phase:事件捕獲階段。事件被從document一直向下傳播到目標元素,在這過程中依次檢查經(jīng)過的節(jié)點是否注冊了該事件的監(jiān)聽函數(shù),若有則執(zhí)行;

target phase:事件處理階段。事件到達目標元素,執(zhí)行目標元素的事件處理函數(shù);

bubbling phase:事件冒泡階段。事件從目標元素上升一直到達document,同樣依次檢查經(jīng)過的節(jié)點是否注冊了該事件的監(jiān)聽函數(shù),有則執(zhí)行;

所有的事件類型都會經(jīng)歷captruing phase但是只有部分事件會經(jīng)歷bubbling phase階段,例如submit事件就不會被冒泡。

標準的事件監(jiān)聽器綁定:

addEventListener("eventType","handler","true|false");

其中eventType指事件類型。第二個參數(shù)是處理函數(shù),第三個即用來指定是否在捕獲階段進行處理,一般設為false來與IE保持一致。

監(jiān)聽器的解除也類似:

removeEventListner("eventType","handler","true!false");

以上便是事件的三種模型,我們在開發(fā)的時候需要兼顧IE與非IE瀏覽器,所以注冊一個監(jiān)聽器應該這樣寫:

image.png

四、總結

本文我們就JavaScript事件做了基本介紹,認識了事件的相關概念,事件的常用屬性和方法,以及事件的三種模型,想要完成復雜的界面動態(tài)交互效果,事件的使用至關重要,想要深入了解事件的小伙伴可以參考官方手冊。

聲明: 本文由入駐維科號的作者撰寫,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,不代表OFweek立場。如有侵權或其他問題,請聯(lián)系舉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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